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作者:佚名
2021年第三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用岛活动的苗头倾向,通报并移交查处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案件,坚决将违法用海用岛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7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95公顷。其中,辽宁省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河北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68公顷;浙江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2公顷;福建省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88公顷。发现并制止跨海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0处,涉及海域面积约5.00公顷。其中,辽宁省9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05公顷;山东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60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63公顷;福建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14公顷;广东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45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13公顷。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3处,面积约1.74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面积约1.72公顷;浙江省2处,面积约0.02公顷。上述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案件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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