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扎实推动涉矿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保卫战,去年以来,绵阳市在全省率先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聚焦江油市、北川县、安州区“三个重点区域”,石灰岩、页岩、膨润土“三个主要矿种”,开展了矿业权、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涉矿税收、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和交通违法“五项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涉矿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不达标、涉税违法、交通违法等问题,全市涉矿领域管理秩序逐步规范,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构建“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工作机制
绵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由市长亲自挂帅,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提出了“下决心、出重拳、治乱象、压责任”的12字总要求。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经信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动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向属地政府移交问题清单。各县(市、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扎实落实问题整改。为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深落细,全市成立工作专班,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牵头于2020年10月起分别对重点县市区开展了数轮督导,共实地检查矿山100余座,对发现的重要问题书面函告属地政府限期整改,对工作不细的个别地质队进行了约谈。市目标绩效委、市纪委监委全程介入,跟踪各地进度,并对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的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并适时启动问责。
二、铁腕整治,合理引导,走出“绿色化+安全化+有序化”开采路径
各地通过建立问题台账,“一矿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综合运用引导、惩治、兼并、重组等手段,向突出问题“亮剑”。整治期间,全市共查处无证开采1宗、超范围开采7宗,处罚没款114.647万元;指导186个矿山与编制单位签订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合同;征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出让收益1184.65万元;全市120家矿企存在突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至去年底已全部整改完成。期间,因环境污染防治共立案调查31家,处罚款金额105.56万元;共执法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145家次,立案查处22家,处罚款34.92万元;严格审批民爆物品使用许可,取消了4家矿山爆破许可;全市交通运输单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8起;清理涉及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的纳税人884户,入库税款及滞纳金426.16万元。同时,通过“严控增量、整合存量”,绵阳市矿山数量由震后的700余个减少到2020年底的274个,比2014年省安监等九部门核定的363个少89个,矿山正在迈向集约化、规模化之路。
三、查漏补缺,跟踪问效,探索“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模式
为防止问题回溯反弹,按照市政府部署,今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信、公安、交通运输、林业、水利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绵阳市涉矿生态环境问题夏季攻坚行动方案》,集中奋战40天,查漏补缺,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攻坚行动聚焦矿山复绿、开采现场管理、扬尘污染、道路交通安全等四个方面,研究制定《绵阳市露天矿山植被重建指导意见(试行)》《绵阳市非煤矿山开采现场管理规范》《绵阳市涉矿运输道路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等,为各地整治工作统一标准、明确路径。全市涉矿生态环境夏季攻坚以来累计投入6334.205万元,复绿面积1108845平方米,播撒草种32243公斤,绿化植树288189棵,硬化沟渠49786米,置备雾炮机225台、洒水车87台、扫地车42台。整治工作成效初现,环境问题持续向好。
四、规划引领,适度超前,探索“控总数+上规模+优布局”开发利用模式
通过问题梳理排查,目前绵阳市石灰岩矿山既有上世纪布局不合理等历史原因,也有灾后重建期间为满足建材供应仓促就地就近投放的原因,造成目前矿山规模过小,存在半山腰布局、安全生产距离不够等布局不科学不合理情况,企业无法有效组织科学开采,生产经营效益欠佳,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投入不足。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规模小、分布散、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抓住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机会,大力调整石灰石矿布局,在全市总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减少矿权数量,提升矿山储量和开采规模,以合理布局的大矿山大投入模式消除“小散乱”现象。在第四轮绵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中,拟将石灰石矿权数量从近90个减少到40个左右,引导石灰石矿开采逐步走上集约化、规模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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