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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了《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1〕99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恢复,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部分地区能源供应紧张。平稳度过年初采暖季和夏季两个用能高峰后,进入8月,受南方地区来水偏枯和煤炭价格高企影响,火电机组顶峰能力不足,南方区域4省(区)、蒙西实施有序用电措施。9月以来,全国临时检修机组容量增加,有序用电范围进一步扩大,个别地区出现了拉闸限电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国家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当前,煤炭产能加快释放,增产增供取得明显成效,日均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电煤库存可用天数提升,煤炭价格高位回落;电力保供能力逐步增强,全国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已经有所缓解,未再出现拉闸限电现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供应、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国家能源局立足本职、聚焦市场、问题导向,组织研究出台《通知》,旨在通过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问:《通知》编制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近期,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全国能源保供取得阶段性成效。从长远来看,在既有电力系统条件下,亟需建立优化配置资源、挖掘系统调节潜力的常态化市场机制,优先用足用好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依法依规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通知》主要分为6个方面20条具体内容,明确了各派出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在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市场机制建设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重点,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三作用”,着力市场监管“三加强”。

  问:请问“三作用”的具体内容指什么?

  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目的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广大市场主体的根本期望。《通知》中“三作用”分别从3个不同交易调度层级提出工作要求,简单来说就是“中长期保供应稳定、辅助服务保安全运行、应急调度保突发处置”。

  一是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作用。我国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的交易模式,很好地起到了规避风险、稳定预期、平衡供需的“压舱石”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我国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2020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3万亿千瓦时,已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凸显。《通知》中该部分包括抓紧修订各地交易规则、强化中长期合同电量履约、优化交易组织执行、积极推进跨省跨区送电协议签订、增强合同调整灵活性等5项具体内容,既对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及时修订交易规则提出了具体任务,强调了供需形势变化时中长期合同电量履约的刚性要求,也鼓励市场运营机构优化交易组织执行、市场主体在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灵活调整合同和价格机制。同时,明确了跨省跨区送电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时先结算、后清算的原则,有利于各地尽快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安排。

  二是更好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节作用。截至去年年底,全国6个区域电网和30个省级电网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基本建立,为电能量市场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国通过辅助服务市场增加系统调峰能力近6000万千瓦,相当于60座百万千瓦级抽水蓄能电站,去年为清洁能源增加发电空间近1100亿千瓦时,减少近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切实发挥了辅助服务市场“调节器”作用,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通知》中该部分包括加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区域内省间辅助服务资源互济能力、推动辅助服务成本向用户侧疏导、激发需求侧等第三方响应能力等4项具体内容。在能源保供期间,加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对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实行原标准的2-5倍执行,以市场机制促进机组满发稳发、应发尽发。贯彻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相关精神,推动区域和川渝一体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挖掘系统调节潜力。

  三是有效发挥紧急状态下跨省跨区支援作用。在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多地电网负荷及用电量连创新高,传统能源送出省份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我们统筹协调跨省跨区和省内市场、中长期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激发各类主体主观能动性和挖掘系统潜力,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了系统运行平稳和交易调度规范有序。为进一步提升紧急状态下省间互济支援能力,我们指导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完善应急保底的调度机制,研究中长期、省间现货、应急调度交易之间的执行时序以及应急调度交易的涵盖范围、启动方式和结算机制,形成了试行办法,作为市场化手段充分实施后的保底措施。《通知》中该部分包括建立健全应急调度机制、明确应急调度边界2项具体内容,明确电力调度机构的责任义务和调度结算原则,应急调度电量按相应时段的市场交易价格高价结算,体现特殊时期资源的稀缺价值。同时,做好应急调度的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市场主体应知尽知。

  问:请问“三加强”的具体内容指什么?

  答:强化市场监管,目标就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在能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不跑偏。《通知》中“三加强”是指从3个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电力市场的有序规范运行,离不开依法依规的市场监管,市场交易秩序更是监管重点。这项工作既是我们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主要任务,也需要全国成千上万市场主体和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的共同维护。《通知》中该部分包括规范电力市场交易、夯实市场运营机构主体责任、加强非计划停运机组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等4项具体内容,既有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履职尽责的明确要求,也有对发电机组运行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并网燃煤自备电厂监管。燃煤自备电厂是我国火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提供动力供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还可兼顾周边企业和居民用电用热需求。但是在能源保供期间,部分并网燃煤自备电厂企业为节约运营成本,增加从电网购电量,自己少发减发,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局面。《通知》中该部分分为督促自备电厂应开尽开、规范自备电厂购电行为、加强高耗能行业自备电厂管理等3项具体内容,对能源保供期间自备电厂开机时间、从电网购电量、购电行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耗能行业自备电厂,电力调度机构在紧急情况时依法依规采取相关措施。

  三是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这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电网代理购电也对电力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知》中该部分包括研究建立工作机制、规范代理购电行为等2项具体内容,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抓紧研究电网代理购电监管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选择权。

  问:《通知》如何推动各地有效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答:以上工作任务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要求,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地坚持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市场机制和工作措施,总结提炼并适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模式。通过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在促进今冬明春的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1-11/12/c_1310307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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