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源监管局以电力业务许可为切入点 强化超期服役机组监管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目前,东北区域超期服役机组较多,机组类型主要为火电和水电机组,火电机组主要以热电联产机组为主,除发电外,仍承担着地方供暖职责。为确保超期服役机组正常运行,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热,必须进行延寿改造和评估后申请机组延长服役。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对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延寿改造和评估,造成这一现象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对资质许可有关政策认识不清晰、存在误区。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20年,存在部分机组运行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仍在发电业务许可有效期内的情况,企业对许可政策认识不清晰,认为许可证在有效期机组就可以正常运行,导致未及时办理机组延寿或退役相关手续。
二是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缺少必要资金对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机组进行全面系统改造,同时由于部分超期服役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承担着地方供暖职责,短时间内没有替代机组供热,导致部分机组仍超期运行。
为加强对超期服役机组的监督管理,保证区域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从电力业务许可为切入点,东北能源监管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定期梳理超期服役机组和一年内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机组,对机组类型和容量进行归类统计,主动与超期服役和即将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机组的被许可单位进行沟通,提醒并督促被许可单位对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延寿改造,对不再继续运行的,督促其办理退役相关手续。对改造后符合机组延长服役条件的,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
二是对非供热发电机组未及时办理延寿改造相关手续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依法办理注销电力业务许可手续。
三是对于供热发电机组,将超期服役和即将超期服役的供热发电机组名单报送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做好供热发电机组关停后的供热热源替代工作后办理注销电力业务许可注销手续,确保稳定供热。
下一阶段,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对超期服役和即将超期服役机组开展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许可作用,积极做好机组延寿和退役相关工作,促进区域内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1-12/24/c_1310391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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