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关于征集2020年度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课题项目所必备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承担政府机关研究课题的经验和基础。
(三)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既往业绩、研究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课题申报单位应参与过能源领域相关课题研究,且研究成果质量较高、信誉良好。
(五)课题申报单位在以往参加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的课题研究中,因申报单位的原因存在评审未通过、延期等现象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六)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是课题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持续跟踪课题项目研究。
(七)课题研究成果应对行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有一定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二、时间和方式
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0日。申报单位应如实、认真、全面填写附件2《国家能源局2020年法制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漏项和不如实填写的将取消参与资格),内容应符合附件1有关要求,并于5月20日之前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以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邮寄、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
建议在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后,与联系人进行确认。
三、其他事项
(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二)须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
(三)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附件:1.2020年能源法制与体制改革研究课题题目及有关要求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2020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0-04/30/c_13902117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