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我们对《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5〕564号)及附表《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和《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法改〔2015〕564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3月6日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2020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创新能源监督管理方式,规范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9〕8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立足现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建立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及要求
随机抽查必须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为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开展。依据有变化的,随依据进行调整。目前,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的随机抽查事项以《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见附表)为准,清单范围的事项必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没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检查事项,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能列入清单的要逐步列入清单。
(二)随机抽查主体、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
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所列事项、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比例抽查是指在检查对象数量较大、相似度较高的情况下,选定百分比进行抽查。条件抽查是指按照抽查依据的要求设定检查对象的类型、行业、性质等条件进行抽查。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可以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有随机抽查事项的各司、各派出机构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的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检查人员的基本信息、业务专长等情况,并按照执法检查人员的行业、领域、资质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实施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有随机抽查事项的各司、各派出机构要建立电子化随机抽查系统,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信用监管
对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监管对象按其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随机抽取比例,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由系统确认随机抽查主体、比例、频次、内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遵规守纪的抽查对象予以表扬,并在一定时间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抽查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及时进行复查,如整改不及时则依法从重处罚。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实行计划统筹管理
科学安排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严密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考虑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的数量、工作任务计划及地域、资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的分配。
(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持
有随机抽查事项的各司、各派出机构要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抽查落实到位,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抽查分析模型系统,以保证抽查结果有效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随机抽查事项的各司、各派出机构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任务,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通过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激励;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原文链接:http://zfxxgk.nea.gov.cn/2020-03/06/c_138931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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