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对三处民营煤矿予以关闭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8 来源: 吉林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吉能煤炭〔2024〕66号
白山市江源区松树综合经营处新一号井、白山育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泰源煤矿、舒兰市平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源煤矿为《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升级改造煤矿,生产能力均提升至30万吨/年。白山市江源区松树综合经营处新一号井和白山育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泰源煤矿因企业资金短缺,经区政府政策引导,两矿自愿提出关闭退出申请,2024年1月8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下达了《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山市江源区松树综合经营处新一号井和白山育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泰源煤矿实施关闭的决定》(江源政发〔2024〕1号),决定对上述两处煤矿予以关闭。舒兰市平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源煤矿,在舒兰市政府政策引导下,自愿提出关闭退出申请,2024年1月26日,舒兰市人民政府下达了《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舒兰市平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源煤矿的决定》(舒政决〔2024〕1号),决定对该矿予以关闭。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和吉林市舒兰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注(吊)销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撤销核准(审批)文件,停止供应并妥善处理剩余火工品,停止供水、供电,拆除供水、供电设备、线路和矿井生产设备、通讯设施,封闭、填实井筒,平整工业场地,恢复地貌。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企业妥善安置从业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确保矿井按要求安全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特此通告。
原文链接:http://nyj.jl.gov.cn/zwgk/tzgg/202403/t20240325_312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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