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新能源纪实网!

网站首页

山西印发《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山西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近日,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印发《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企业负责、社会参与、政府监督的工作机制,对全省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的机电设备采购(含租赁)、使用、处置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法》从设备采购、设备使用、设备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煤矿机电设备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煤矿企业应当落实机电设备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机电设备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各类机电设备管理、考核等制度,定期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煤矿设备选型和开采工艺选择应当优先选用鼓励类、推广类,严禁使用禁止类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企业原则上不得使用及出售翻新机电设备;严禁使用非法改装的机电设备、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机电设备。

  《办法》指出,设备采购包括确定采购方式、履行采购程序、签订合同(包含技术协议)、进场验收;设备使用包含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等;设备处置包括设备转让、盘活和报废。

  《办法》要求,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发挥好专职监督作用,做好机电设备采购、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将纪检(监察)监督纳入设备管理工作全流程;民营企业要设立设备管理专职监督岗位,全方位做好机电设备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机电设备监管,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煤炭能源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核,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检验报告、超出资质范围开展检测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追究其责任。

  



原文链接:http://nyj.shanxi.gov.cn/xwzx/szfyw/202405/t20240521_95648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环保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新能源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新能源纪实网 xjs.nyw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64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