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牵手共同应对夏季用电高峰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近日,浙江、安徽两省签订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置换互济协议,更好发挥长三角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互助作用,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和安徽省能源合作。
根据协议,今年迎峰度夏期间,根据两省用电特性,浙江与安徽开展电力置换互济,置换电力100万千瓦,以长三角区域合作形式提高两省电力保供能力。
据了解,由于不同区域产业结构、用电负荷高峰时段存在差异,跨省跨区电力互济成为破解电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高效之举、经济之策。电力置换互济主要根据两地用电高峰时段的差异,由用电负荷不在最高峰的省份,向用电负荷高峰省份送电,并在另一时段反向送电,以优化配置电力资源。
根据浙皖两省协议,今年迎峰度夏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每天18时至19时30分,浙江光伏发电减弱,供电形势相对紧张,安徽将向浙江送电;20时30分至22时,安徽晚间用电高峰期间,浙江将向安徽送电。
此前,两省已尝试开展过电力置换互济。2022年夏,在用电负荷高峰时段,两省首次开展省间电力置换互济,安徽在6时30分至7时45分、15时30分至17时两个时段向浙江输送50万千瓦电力,19时至22时15分则受进来自浙江的50万千瓦电力,两省累计置换电量2.9亿度,有力保障了电力供应安全。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夏季高峰期间电力供应普遍偏紧。相关省份加强协作,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应对用电负荷高峰能力。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地投运跨省配电网柔性互联装置,实现配电网跨省零时差互济转供。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等地还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通省际配网“断头路”,实现互联互通。沪、苏、浙等省电力公司还签订长三角一体化电力保供互助协议,多次完成跨省送电任务,实现电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区域电力可靠供给。(张正华 张丽利) |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4-06/14/c_1310778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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