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海孜西部井等2处煤矿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煤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皖能源煤技〔2020〕59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煤矿(西部井)、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等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省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王明
联系电话:0551-62871060 传真:0551-628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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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30001
安徽省能源局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zggw.ah.gov.cn/jgsz/wgdw/snyj/tzgg/149642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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